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云南省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省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9日~6月16日;
联系人:皇工;
联系电话:138872262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