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民用燃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供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民用燃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供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理天应燃气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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