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祥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祥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工程30吨/天渗滤液处理站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祥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祥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工程30吨/天渗滤液处理站工程;
建设单位: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4日~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808780516;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