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我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大理市下关镇主持召开了亚汇·荔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单位代表一致同意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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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亚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