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理市天井片区雨污水工程改造项目(一期)分标段验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理市天井片区雨污水工程改造项目(一期)分标段验收工程
建设单位:大理市东城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0年8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大理市东城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工,电话:1512509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