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涧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涧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大理州南涧县污水处理厂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构筑物有进水调节池、消毒接触池(与调节池合建)、絮凝沉淀池和滤布滤池。深度处理总规模为 5000m³/d,调节池建设按远期 10000m³/d 规模进行一次性建成,设备安装为近期 5000m³/d 规模,絮凝沉淀池和滤布滤池按近期 5000m³/d 规模。
二、公示时间
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8月9日止(2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4691473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