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20万吨/年硫精砂制酸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评审修改完善后,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于2012年8月27日取得大理州环保局(大环审【2012】66号)“关于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硫精砂制酸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万吨/年硫精砂制酸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4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我单位承诺,公开信息真实准确。
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4日
附件:硫精砂制酸(报批本) 环评批复文件
备注:上述内容仅同意在“大理州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九游会j9官网ag登录入口)上进行公开,未经我公司同意,不得转载。